为保证学院学生组织向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进一步加强院级学生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工作体系结构,增强部门之间凝聚力。根据学校学生干部选拔任用的相关要求,文法学院团学联合会决定开展学生干部选拔。现相关通知如下:
选拔原则
一、公平选聘、公正选拔、公开标准、民主监督
二、组织机构
本次选拔设文法学院团学联合会选拔工作组,由团委负责人、辅导员及学生组织的主要学生干部组成。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全院师生监督下,开展选拔工作。
三、岗位设置
选拔岗位包括文法学院团学联合会主席团、各委员。
(详见附件1、2、3)
四、选拔对象及条件
(一)选拔对象:
文法学院全体学生
(二)选拔条件:
1.思想素质过硬,遵守校纪校规,无警告及以上处分;
2.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成绩优良;
3.生活中关心同学,热爱集体,作风简朴,生活态度积极向上;
4.工作踏实认真,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五、选拔程序
公开选拔工作按照宣传发动与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组织考察、公示任用等程序进行。
(一)宣传发动与报名
(6月9日—6月14日)
1.公布招聘岗位:通过宣传资料、新媒体网络平台进行全面宣传发动;
2.个人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学填写《文法学院团学联合会主席团竞聘表》(详见附件4)及《文法学院团学联合会委员竞聘表》(详见附件5);
(二)资格审查
领导小组严格按照选拔条件对报名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入围者,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
(三)面试
1.主席团成员候选人面试(6月16日)
领导小组根据面试成绩敲定文法学院团学联合会主席团人员名单,面试具体要求见《面试考核办法(及评分)》(附件6)。
2.团学联合会委员候选人面试(6月20日)
领导小组根据面试成绩敲定文法学院团学联合会委员人员名单,面试具体要求见《面试考核办法(及评分)》(附件6)。
(四)公示
根据面试情况,研究决定拟任用人员名单,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五)组织考察
文法学院团学联合会将对考察人选进行为期2个月的个人能力考察。
(六)任用
根据试用期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任用人员名单,并按规定进行任用。
六、公开选拔纪律要求
公开选拔严格方案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开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学生干部管理制度,特别是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一经发现违反行为,严肃处理。竞选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一经发现,即取消公开选拔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学院。
欢迎学校各部门和各学院对本次公开选拔工作进行监督。特设立以下电话,接受监督举报。电话:63740082
文法学院团学联合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