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个人申报、组织面试、全面考察、任职谈话,采取择优录取的方式,现决定,拟聘任吴文仪、李震宇同学为文法学院2019届艺术团副团长,拟聘任黄颖颖等71名同学为团委、学生会委员,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三天,2019年7月9日——2019年7月1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老师联系。
联系人:毛老师0571-63740082、王老师0571-63742889
文法学院团委、学生会
2019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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