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监察厅、科技厅、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浙监〔2012〕32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高等学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浙教办函〔2015〕41号)文件要求,现就我校教师填报《浙江省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一览表》及学校对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和监督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项目负责人登陆学校财务综合信息门户进行查询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填写《浙江省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一览表》(附件2),填表范围:(1)已立项开展研究但尚未结题的项目;(2)已结题但结题后未填写过此表的项目。
二、各学院(部)、各部门严格按照《办法》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做好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材料的汇总报送工作;科技处、计财处负责管理、审核;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负责信息公开;纪委、监察处负责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
三、请科研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一览表,学院(部)、各部门汇总后于9月10日前将附件1-2电子稿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ejichu@zafu.edu.cn,联系人:章晓燕,联系电话: 63804180(9294180) 。
附件:1. 浙江农林大学科研经费使用信息项目汇总表
2. 浙江省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一览表(含填表说明)
科技处
计财处
纪委、监察处
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
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