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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 2019 年度研究生优质课程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5 09:40:43  阅读量: 次】


各相关学院、学科:

依据《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优质课程评定办法(试行)》(浙农林大〔2019〕46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19年度研究生优质课程推荐评定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对象与条件

1.开课并已开设两年及以上的研究生课程。

2.每位教师每学期限被推荐1门课程。

3.其他申报条件详见《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优质课程评定办法(试行)》。

二、工作流程

1.学科推荐

各学科依据2019年度春季学期开课目录(附件1),于4月26日前向学院推荐本学期研究生优质课程;各学科依据2019年度秋季学期开课情况,于10月10日前向学院推荐下学期研究生优质课程;各学科可依据每学期开出课程数量的30%的比例确定推荐优质课程数,不足1门者可推荐1门。同时向学院提交《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优质课程学科推荐表》(电子稿及纸质稿2份)及相关材料,其中课程教学大纲、上课使用的PPT为必须提交的佐证材料(电子稿)。

2.学院评定

学院成立研究生优质课程评定小组,由学院领导、学科专业负责人、学位点负责人组成,组织开展研究生课程组织听课等督查活动,听课记录表参照附件3。跨学院课程由研究生院、相关学院和学科组织课程督查活动。

学院于4月29日前将学科推荐的2019年度春季学期优质课程目录汇总提交至研究生院,于10月15日前将学科推荐的2019年度秋季学期优质课程目录汇总提交至研究生院。2019年度优质课程学院分配名额拟于10月15日公布。

学院依据研究生院提供的学评教得分及学院评教得分计算总评成绩,评选出当年度优质课程,并在学院内部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报研究生院。优质课程评价指标参照附件4。各学院于12月20日前评定的优质课程信息报送至研究生院,并同时报送《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优质课程学科推荐表》(电子稿及纸质稿),课程教学大纲、PPT及相关其他佐证材料(电子稿)。

3.研究生院审核

研究生院对学院评定结果进行认真审核,并将审核后的结果于12月23日-27日进行校内公示,无异议后发布优质课程评定结果。优质课程的任课教师工作量将享受优课课酬。

若有其他不明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唐慧丽,联系电话:63740839(9296839),E-mail:tanghl@zafu.edu.cn

研究生院

2019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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