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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科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专题辅导讲座


【发布时间:2022-11-29 09:17:46  阅读量: 次】


11月16日下午,法学学科邀请了浙江省人民政府特约研究员、中国法学会立法研究会副会长、浙江省法学会副会长、浙江省法学会宪法与地方立法学会会长、浙江省法学会数字法治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习近平法治研究中学学术委员丁祖年作党的二十大专题党课辅导报告会。会议由文法学院党委书记朱红东主持并总结发言。文法学院法学学科姜双林、贾爱玲、马永双、郑智、臧祥真、张慧等老师及研究生参加学习。

朱红东书记指出,本次党课内容贯通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为党员同志们充分理解和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的严密逻辑性、整体性、系统性指明了方向。并强调,第一,各位党员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一字一句消化吸收。第二,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学会思考,努力做到结合学校的特色,特别是从生态环境保护的研究视角,凝练出执行性高、效果性强的研究成果。第三,努力做到知行合一。作为法学学科的教师,要努力从自身出发,讲规矩,讲人文,提升整个学科的凝聚力,最终呈现出有辨识度的农林法学。

报告会上,丁祖年主任以《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与法治思想的交融》为题,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生态观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的法治观两个方面,讲了一堂理论深邃、内容翔实、启迪思想、指导实践的高质量专题党课。党课首先回顾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要精神,梳理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生态观,特别是介绍了法治建设中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思维,阐释了法治全领域全过程如何体现生态文明思想,强调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法治功能的拓展,即法治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之后,丁主任从基本方面和核心概念两个方面概括了生态文明思想的基本观点,并从法治对生态文明建设的价值、生态文明建设对法治的特殊要求、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法治问题三个方面揭示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的法治观。指出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法治问题体现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用途管制制度、设定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经济政策、市场化机制、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政绩评估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执法机制、执法监督。

      在互动环节,郑智老师和马永双老师围绕生态文明课程开设和地方立法研究等问题和丁主任进行了深入的交流。

(法学学科/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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