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2010-2011学年度第二学期公共选修课申报工作现已开始。具体要求如下:
1、公共选修课同一教师最多可开设3门,同一教师同一门课程最多开设3个教学班。
2、5月25号前报至学科,学科审核后,于5月27日前将汇总表交至教学办。
教学办
2011年5月18日
上一条:转发党委组织部关于组织开展好网上投票推荐全国优秀共产党员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教职工岗位聘任公告(第4号)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