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浙江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学生处〔2019〕12号)和《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核,现将2018-2019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拟推荐名单和省政府奖学金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10月17日—10月19日。公示期间,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学院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公示无异议后将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文法学院(外国语学院、茶文化学院)
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