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初审、学院学生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核,现将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11月1日—11月5日。公示期间,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学院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公示无异议后将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文法学院(外国语学院)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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