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浙江省高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第二批遴选工作的通知》和学校《关于做好“浙江省高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第二批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和学院讨论,推荐高层次拔尖人才:陈真亮, 现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学院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提供本人的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调查期间将严格按有关规定为反映人保密。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0日至12月22日
联系电话:63740568
联系地址:衣锦校区实验大楼613
文法学院(外国语学院)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