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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科研成果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20 10:28:14  阅读量: 次】


各位老师:

请查看学校 关于开展2021年度科研成果填报工作的通知.pdf于11月25日前进科研系统填报自己取得科研成果数据并上传有效佐证材料(佐证材料上传要求见附件 1)。2020 年取得,但未在上一年度审核通过的成果数据,除需在科研系统填报信息外,请同时填报补报清单(附件 2),由学院汇总后报科技处/文科处。

注意事项:

1.科研系统将在 11 月 26 日 24:00 关闭,逾期只能下一年填报。

2.填报成果范围:填报的成果应为2020年11月24日-2021年期间取得,以“浙江农林大学”为第一单位署名,且之前未在科研系统填报的成果。

3.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1 月 4 日期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且浙江农林大学为作者第一单位发表的SCI 收录论文,图书馆已统一开具收录证明。若论文在 SCI收录论文清单(附件 3)中,填报时在系统备注栏备注论文编号,无需再上传图书馆的收录证明;若论文已收录,但不在收录论文清单中,则需上传图书馆开具的收录证明等佐证。 

4.科研系统已导入外文期刊名标准目录,填写外文期刊名时,可在下拉框中选择填写。对于 SCI 论文的分区和三年平均影响因子,科研系统已维护相关数据,系统将自动根据发表时间和期刊名匹配显示,无需手动录入。

文法学院

2021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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