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兴锋,男,山东枣庄人。
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领域为环境资源法学,近来主要从事生态环境治理、环境资源法学与刑事法、行政法学交叉研究。中国政法大学与美国American University联合培养博士,2014年获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法学博士学位,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访问学者。现任浙江农林大学文法学院教师,主要承担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证据法学、法律文书学等课程的教学。兼任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分会常务委员、浙江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浙江瀛高律师事务所律师。已出版专著1部,发表论文10余篇,其中CSSCI论文4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1篇,1份研究报告获得省委领导批示。已主持国家社科基金1项,省部级课题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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