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中文版 | ENGLISH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教学科研 - 科研项目 - 正文

转发文科处:关于做好2021年度下半年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25 08:49:31  阅读量: 次】


各位老师:

请查看文科处《关于做好2021年度下半年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按要求于12月8日前提交结题材料,要延期的请提交延期申请材料至学院实验大楼612,电子版材料发送至455852854@qq.com。

文法学院

2021年11月25日

注意事项摘录:

一、结题范围

符合结题要求的省教育厅高校科学研究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二、材料报送

《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与佐证材料2份装订成册。论文及专著必须标注由“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项目编号)资助”。

四、结题要求

项目负责人需登录省“教育厅科研管理系统”(http://www.zjkysz.cn/)中填写(上传)进展报告、结题报告等,经学校科技处审批通过,方可办理申请结题,具体要求如下:

1、按课题立项时申请书承诺的预期成果结题。

2、结题成果的时间界定为立项后至递交结题材料截止时间前止。

3、不同类型成果,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上一条:转发科技处:关于做好2021年度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文科处:关于做好2021年度校科研发展基金项目(人文社科类)结题工作的通知



【关闭本页】



COPYRIGHT © 2021 浙江农林大学文法学院(外国语学院) 网址:WF.ZAFU.EDU.CN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衣锦街252号 邮编:311300 电话:0571-63740568
建议使用1280×800分辨率 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访问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