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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横向项目结题工作与开设个人科研发展基金账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12 09:42:39  阅读量: 次】


各有关学院(部门):

一、横向项目结题

根据学校《浙江农林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浙江农林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浙农林大〔2020〕115号)文件以及上级巡视部门的有关要求,现组织横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1.验收范围

按学校横向科研项管理办法,项目合同到期后1年内必须结题。请尚未验收结题的横向项目尽快办理。

2.结题程序

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完成后,登录科研管理系统,找到需要办理结题的横向项目,点击“编辑”,选择“项目结题”,选择结题方式,填写相应资料后上传。

3.结题后结余经费的处理

结题后结余经费统一纳入个人科研发展基金账户。

二、个人科研发展基金账户开设

1.为便于项目经费结余使用,财务处联合科技处为老师设立个人科研发展基金账户,今后结题后的横向项目结余经费和知识产权补助经费统一转入。科研发展基金账户经费使用方式参照横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负责人可统筹使用。

2.请横向项目结题后有经费使用需要和需要申请知识产权补助经费的老师填写《浙江农林大学科研发展基金账户申请表》(附件1)纸质材料1份由学院审查签字盖章后统一报送科技处。

三、时间安排

自然科学学院将《浙江农林大学科研发展基金账户申请表》(附件1)《浙江农林大学横向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2)和《个人科研发展账户汇总表》(附件3)汇总后统一于2022年1月18日前提交科技处426,同时将《浙江农林大学横向项目结题汇总表》和《个人科研发展账户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563836179@qq.com

文科学院将《浙江农林大学科研发展基金账户申请表》(附件1)《浙江农林大学横向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2)和《个人科研发展账户汇总表》(附件3)汇总后统一于2022年1月18日前提交文科处425,同时将《浙江农林大学横向项目结题汇总表》和《个人科研发展账户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19888653@qq.com

联系人:科技处 翁群昊电话:63741683(9291683)

文科处 徐 睿 电话:63718590(9298590)

2021年1月11日



上一条:转发文科处: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通知

下一条:转发科技处:关于做好2021年度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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