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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法学专业学子积极参与基层普法活动


【发布时间:2017-12-08 14:42:13  阅读量: 次】


2017年12月7日,我院大学生法学社及多位法学专业优秀学生在徐金锋老师的指导下,开展了12·4宪法日普法活动。本次活动由大学生法学社的主办,大学生法学社的同学们为临安区锦城第三中学的全体初一同学上演了一出生动而又严谨的模拟法庭表演——“一级谋杀”。

随着法官法槌的落下,该场表演正式拉开帷幕。我院法学专业学子扮演的辩护方詹姆士检察官就被告人亨利.杨是否为一级谋杀这一问题进行了激烈的交锋。双方立场坚定、逻辑清晰、互不相让,辩护律师詹姆士以亨利.杨在监狱里受到了非人的虐待从而犯下罪行转而对单独监禁制度进行了抨击。最终詹姆士饱满而又激昂的发言获得了陪审团的一致认可,亨利.杨最终被判误杀罪。随后美国法律废除了残忍的单独监禁制度。

表演过程中,锦城三中的同学们被台上双方的精彩发言所吸引,全场静默无声,但见控辩双方在唇枪舌剑的思想碰撞和言语交锋中,引经据典,妙语连珠。表演结束,台下响起了经久不绝的掌声。同学们表示此次观看模拟法庭收获颇丰,也对台上表演的法学专业学子表示了深深的敬佩之情。

“一级谋杀”模拟法庭剧目曾荣获“在杭高校”模拟法庭大赛一等奖。如今再次向锦城三中的同学展示。这既是指导老师与同学们的心血结晶,也是我院优良风采的集中展示。

在模拟法庭的台上,我院法学专业的学子们以自己饱满的热情,完美地诠释了法政学院“直道而行”的学院精神。积极投身12.4国家宪法日基层普法活动,紧跟社会发展前沿,展示了我院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特色优势,中小学生作为祖国未来的花朵,此次普法活动有利于推动基层法律知识普及,增强中小学生法治观念,积极响应十九大报告中“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共创法治浙江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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