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4、5两日,浙江省第四届大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竞赛辩论赛在浙江理工大学顺利举行。本届竞赛由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主办,浙江工商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承办。
竞赛的预赛、决赛组织充分,过程严谨,共有来自浙江省31所高校的32支队伍参加,由法官、检察官、律师、记者等行业的资深代表担任评委。
我院法学专业学子就“刑事责任年龄应当降低or刑事责任年龄不应降低”这个辩题与对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我方主张“刑事责任年龄不应降低”。辩论中,正反两方就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治标不治本这一问题进行了探究。双方辩手立场坚定、逻辑清晰、你来我往、互不相让,在唇枪舌剑的思想碰撞和言语交锋中,引经据典,妙语连珠,并在自由辩论这一环节进行了更深层次的讨论,气氛空前。比赛结束后,评委老师从辩题自身蕴含的价值出发,分别提问,并勉励大家再接再厉、不断进步。
最终,我院法学专业学子成功获得了团体三等奖的优异成绩,名列第九。这既是指导老师与同学们的心血结晶,也是我院优良风采的集中展示。
在辩论场的三尺讲台上,我院法学专业的学子们以自己饱满的热情,完美地诠释了法政学院“直道而行”的学院精神。积极参与浙江省法律职业能力竞赛,紧跟社会发展前沿,展示了我院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特色优势,有利于推动宣传法律知识,增强社会法治观念,为共创法治浙江营造了良好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