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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17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08 14:49:27  阅读量: 次】


各相关学院、研究生:

为做好2017级学术型研究生的开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原则

1.学术方面具有开拓性。选题应注意避免照搬前人成果,重复别人工作。论文拟解决的问题应明确,能把握本学科研究前沿动态,有较高理论水平和实用价值,体现出一定的创新潜力。

2.技术应用方面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对于基础理论研究,原则上应选择学科前沿,具有一定理论研究价值的课题;对于应用基础研究,原则上应选择既有一定理论意义,又有一定实践应用前景的课题;对于应用技术开发研究,原则上要具有一定的理论依据,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力求是国家或省部委的重点科研项目或是企业科研单位亟待解决的科研课题。

3.研究成果要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研究生的研究课题应结合社会发展的实际,解决一些急需解决的难题,研究成果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一定的实际意义和理论价值。

二、工作安排

1.研究生开题前,各学科(方向)需向一级学科提供学生选题及研究内容《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核表》(附件1),一级学科需对各方向的开题内容进行审核,审核内容主要是研究生选题及研究内容是否符合一级学科人才培养方向,审核通过后由各学科(方向)组织专家小组进行开题论证。

2.学院在开题报告前三天,向研究生院提交《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安排表》(附件2)。

3.各学院于11月8日-11月30日以学科(方向)为单位进行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各学科(方向)组织5-7名本学科专家,组成开题报告评审小组,听取研究生的开题报告,并对报告内容进行评议审查。

开题报告的论证结果为通过或不通过,通过者可以开始硕士学位论文工作并可以参加学位论文中期考核,不通过者必须修改后重新论证,连续三次未通过者,取消其学籍,终止培养。

4.开题报告论证时,研究生本人陈述,导师必须在场,但不能作为开题报告论证小组专家成员。研究生院将对开题报告论证结果进行检查。

三、材料提交

1.开题工作结束后,各研究生需登陆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点击培养→培养过程→开题报告,录入开题报告相关内容。同时,向所在学院提交《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表》(附件3)一式三份。

2.《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表》经评审小组组长、学院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学院、学科各存档一份,12月3日下班前将《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汇总表》(附件4)交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办(行政楼415),将汇总表电子版发至tanghl@zafu.edu.cn;同时附开题工作总结一份,内容包括本学院、学科的开题工作落实情况,执行情况,遇到的问题,促进开题工作的相关建议等。

四、其他

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开题者,经导师同意,可在开题报告截止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出开题报告延期申请,研究生本人填写《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延期申请表》(附件5),经学院批准后方可延期,申请延期者须在申请批准后6个月内完成开题报告。

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办,联系人:唐老师,联系电话:63740839(内线:9296839)。

研究生院

2018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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