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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0级硕士研究生开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6 15:13:20  阅读量: 次】


各相关学院、研究生:

根据《浙江农林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规定(修订)》〔2017〕156号,为做好2020级硕士研究生的开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题对象

2020级硕士研究生及上一年度未完成开题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含非全日制研究生和留学生)。

二、时间安排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在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三、工作具体要求

1.研究生需登陆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填写开题报告相关内容,导出《浙江农林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表》(下文简称《开题报告表》)填写后,提交导师审核。

2.导师在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审核研究生提交的开题报告内容,审核同意后研究生从系统里导出《开题报告表》,向所在学科提交一式三份。

3.学院在系统-开题报告管理中提交《开题报告审批表》,一级学科负责人进系统审批,对各方向的开题内容进行审核,审核内容主要是研究生选题及研究内容是否符合一级学科人才培养方向,审核通过后由学科方向组织专家小组进行开题论证。

4.各学院以学科为单位进行学位论文开题论证。各学科组织5-7名本学科专家,组成开题报告评议小组,听取研究生的开题报告,并对报告内容进行评议审查。各学科在开题报告前一周上报相关学院开题报告安排,学院秘书在系统内填报开题时间、地点等信息。

5.开题报告论证时,研究生本人陈述,导师必须在场,但不能作为开题报告评议小组专家成员。开题报告的论证结果为通过或不通过,通过开题报告的研究生可参加后续相关培养环节,未通过者,须修改补充后重新在系统里申请开题。

6.学院在系统内录入开题报告结果,研究生依据专家意见将修改后的《开题报告表》一式三份提交学科,经评审小组组长、学院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学院、学科、研究生本人各存档一份,同时研究生将纸质文档扫描成PDF格式(含签字盖章的完整版)须再次上传系统。

7.学院在系统内导出《浙江农林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汇总表》,打印后纸质版交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办(行政楼415);同时,提交开题工作总结一份,内容包括本学院、学科的开题工作落实情况,执行情况,遇到的问题,促进开题工作的相关建议等。

五、其他要求

1.选题原则

(1)在学术方面具有开拓性。学位论文选题应注意避免照搬前人研究成果,重复别人工作。学位论文拟解决的问题应明确,能把握本学科领域研究前沿动态,有较高理论水平和实用价值。

(2)在技术应用方面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学位论文应充分体现科学技术的创新性;对于应用基础研究,原则上应选择既有一定理论意义,又有一定实践应用前景的课题;对于应用技术开发研究,原则上要具有一定的理论依据,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3)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选题应尽可能结合社会发展的实际,解决一些急需解决的难题,研究成果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一定的实际意义和理论价值。

2.开题通过后,一般不得更改论文题目及开题报告主要研究

内容;确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者,研究生本人可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导师、学院签署意见,经研究生院批准,方可更改研究内容,但必须按上述开题程序重新开题。

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办,联系电话:63740839(内线:9296839),联系人:叶老师。

研究生院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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