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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年18号关于浙江农林大学雷锋班成员认定及考核细则(试行)


【发布时间:2020-01-03 14:14:11     文章作者:     点击量: 次】


一、认定考核安排

总认定及考核一学年进行一次,初定考核时间为每年3月。

二、雷锋班一般成员及优秀成员认定

1、一般成员认定需满足以下标准:累计有效参与雷锋班活动次数3次及以上且单次活动考核均为优秀,同时获评“优秀雷锋日记”2篇及以上,并在总认定答辩中获得通过。

2、优秀成员认定需满足以下标准: 

累计有效参与雷锋班活动次数8次及以上且单次活动考核均为优秀,同时获评“优秀雷锋日记”5篇及以上,并在总认定答辩中获得通过。

对雷锋班成员参与雷锋班活动次数及评价、所获荣誉等内容的考核认定以雷锋班“续写雷锋日记”考核档案记录为依据,若考核档案记录有误请及时联系考核小组修改补正。

二、考核内容

(一)参与雷锋班活动次数及评价

(二)“雷锋日记”书写及“优秀雷锋日记”认定

(三)雷锋班一般成员及优秀成员认定

三、考核标准

(一)参与雷锋班活动次数及评价

参与者在雷锋班活动中能积极认真完成规定工作内容,能配合负责人工作且无迟到早退现象的,认可本次参与活动次数,该次活动评价可以评定为优秀

参与者在雷锋班活动中存在不认真、不负责的行为,但经负责人提醒并改正的,认可本次参与活动次数,该次活动评价可以评定为合格;

参与者在雷锋班活动中存在不认真、不负责的行为,且经负责人提醒不予改正的,或无特殊原因且未经活动负责人允许,擅自迟到早退的,不认可本次参与活动次数,该次活动评价评定为不合格。

一旦出现有评定为不合格的情况,取消该同学在总评定中被认定为优秀成员的资格。

同种长期开展的活动根据实际情况累计参与次数,学习教育等其他类型的活动考核参照上述标准。

(二)“雷锋日记”书写及优秀雷锋日记认定

参与雷锋班活动,应当书写雷锋日记,记录所感所悟,原则上要求“一参加一记录”即每参加一次雷锋班活动,至少书写一篇“雷锋日记”。

“雷锋日记”记录内容可包括志愿活动感想、理论教育学习感悟等,要求篇幅适当(不少于350字,一般不多于800字)、真实可信,书写内容必须由本人结合自身实际书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则考核评定为不合格;书写内容积极向上,提倡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切忌纯理论型、新闻摘抄,要求有思考有深度。

雷锋班活动进行后,会由雷锋班工作人员发放“雷锋日记”活页,参与活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根据通知上交“雷锋日记”活页。

每一季度进行一次“优秀雷锋日记”评选并表彰,“优秀雷锋日记”将被编辑进入《续写雷锋日记精选汇编》。

本细则解释权由浙江农林大学文法学院党委行使。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施行。

 

浙江农林大学文法学院党委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上一条:浙农林大文法〔2020〕1号文法学院关于授予王旭烽等同志荣誉称号的决定

下一条:19年17号 文法学院关于调整领导班子职责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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