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5号下午,文法学院“刑事审判进校园”活动在衣锦校区模拟法庭成功举行。本次庭审案件由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临安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陈卫东、文法学院副书记侯锡铭以及法学师生近百人参加了旁听。在本次案件中,被告人刘某伙同罗某、张某,在驾照考试科目一理论考过程中,采用接收器、改装手表等作案工具组织学员进行考试作弊犯罪,并被当场查获。庭审端正严肃、有条不紊,展现了法律的正义严肃和审判程序的公正严谨;庭审过程中,旁听师生全神贯注地聆听审判长、公诉人及被告的讯问、提问、回答,在学习法律专业知识的同时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庄重。最终,经过合议庭的一致评定,此案件当庭宣判,被告刘某判处有期徒刑 个月,缓刑 年。被告罗某 被告张某 。 “刑事审判进校园”活动是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重要形式。此次案例的选择贴近大家的生活,规范严谨的庭审现场所见所闻给同学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纷纷表示收获良多,深受教育和启发。
(法学学科 徐金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