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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胡苑教授、博导来院讲学


【发布时间:2019-11-06 15:30:23  阅读量: 次】


2019年11月4日,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副会长、上海市晨光学者、2019年中达环境法青年学者、上海财经大学博导胡苑教授应邀来校作《威慑性环境规制中的执法可实现性》的专题报告。报告会由我校环境法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姜双林教授主持。法学学科专业负责人马永双教授、专业建设负责人陈真亮副教授先后出席了报告会,环境法专业的三十余位研究生同席聆听。报告会前学院党委书记朱红东与胡苑教授亲切交谈并介绍了学校和学院当前发展情况。

胡苑教授以“为何执法不力成为国内外的普遍状况?”作为报告会的引子,深入浅出地地分析了目前国内外环境执法与环境立法出现背离的困境,随即引起了大家对此问题的兴趣和关注。本次报告内容共分“执法在威慑型环境规制中的核心作用”、“威慑型环境规制执法实现维度的考察”、“‘不完备法律’理论下的环境执法实现增进”三大部分,胡教授一一娓娓道来。

胡苑教授从“威慑型环境规制的形成”、“环境法律‘传送带’中的执法中心化”、“威慑的‘去污名化’与执行困境”等三个方面详细地阐述了执法在威慑型环境规制中的核心作用。在此基础上对威慑型环境规制执法实现维度作了精辟入里的剖析,分析环境执法实现维度之形态时指出,环境执法履责依赖于两个基本条件:执法动因和执法实力;从多重委托代理机制的损耗和中国 “官场+市场”结构的制约这样二个维度解读了环境执法动因困境;从公共执法专业化的高资源需求和中国财政分权下的硬预算约束二个视角分析了环境执法实力之困境。最终高屋建瓴地提出破解困境的可能途径,即“不完备法律”理论下的环境执法实现增进。并从“现有改进措施的效果分析”“执法阶段的‘剩余立法权’重塑:威慑型执法转向柔性执法”、“司法阶段的‘剩余立法权’重塑:环境执法的谦抑与环境司法的补足”三个方面进行了深入阐释。她主张:环境问题具有复杂性,不能简单依靠传统的强化威慑规制的“单行道加速”模式。在一个需求无限而资源有限的世界,少一些理想和法条至上主义,多一些法理至上主义,在立法和规制克制中容留现实中演化出低成本的环境法治实现规则。

报告会互动环节,同学们踊跃提问,胡苑教授一一作答。大家纷纷表示本次报告会很精彩,是场思想的盛宴,即开拓视野,又增进自己对环境法的规制作用与进路的深层次理解,收获颇多!

2019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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