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20年上半年雷锋班成员认定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浙江农林大学雷锋班成员认定工作小组的认真审查,文法学院党委审核,拟确定以下同学为浙江农林大学雷锋班成员,现将具体名单公布如下(见附件)。公示期:5月8日—5月1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农林大学雷锋班成员认定工作小组反映,证明材料请发至邮箱:153484952@qq.com。
浙江农林大学雷锋班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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