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学科创建于1999年,2000年招收本科生,2007年招收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硕士研究生,2019年招收法律硕士研究生,2021年获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2009年、2011年先后2次获批浙江省省级重点学科,2016年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培育学科;2023年入选首批省级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法学学科是浙江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浙江省法学会三农法治研究会、浙江省法学会山区经济法治研究会的挂靠单位。学科践行“两山”理念、“数字浙江”发展战略、对接“生态文明”、“乡村振兴”发展主题, 形成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法学理论(含法律社会学)四个学科方向,是浙江省唯一以环境资源法学为特色的一级学科。
法学学科现有专任教师35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10人,博士27人,硕士生导师23人,出国(境)留学、访学14人;法学教师入选省部级以上人才工程6人,浙江省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2人,市级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2人,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培训省级教师2人,浙江省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咨询专家1人。依托浙江省乡村振兴研究院、浙江农林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等智库平台、以及校内模拟法庭、法律援助中心、法律诊所等,在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建有40余家校外实习基地,聘请50余位资深法官、检察官、律师作为实务导师;与英国班戈大学、考文垂大学等国内外高校有持续的短期访学或联合培养合作。多位毕业生到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爱丁堡大学、谢菲尔德大学、香港中文大学等高校深造。
学科教师在《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法学》《法商研究》《法律科学》《法学评论》《法制与社会发展》《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期刊、报刊发表学术论文500余篇,出版学术著作和教材50余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0余项、省部级项目40余项、其他项目80余项。近五年,法学学科教师参与地方立法50余次,提供的立法建议被中国法学会、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司法厅、民盟中央等采纳,咨政报告获国家级领导批示2项、省部级领导批示20余项。大量毕业生已成为地方各级人大、政府、检察院、监察委、法院以及仲裁委、公证处和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业务骨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