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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0级硕士研究生实践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6 15:14:57  阅读量: 次】


各相关学院、研究生:

根据《浙江农林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规定(修订)》〔2017〕156号,现将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安排的通知如下:

一、实践申请对象

2020级研究生(含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留学研究生)。

二、实践内容和要求

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内容必须面向本专业类别或领域的实际工作,包括科学研究、专业调研、专业实验、专业实习、实践教学等,按照各专业(领域)全国教指委指导性培养方案规定和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或分段实践的方式进行,专业学位研究生累计实践时间不少于6个月。

学术学位研究生须在导师指导下完成一定学时的实践活动(“三助”岗位、社会实践与技术服务),累计时间累计不少于2周。

三、实践计划制定

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个人实践计划,进入研究生系统进行实践申请,填写实践研究相关信息,经学科、学院审核通过后实施。

四、实践过程管理和考核

学科对研究生的实践环节进行全过程管理,安排专人对研究生校内校外实践内容严格把关,确保实践环节保质保量,加强研究生实践期间的跟踪管理,了解和掌握其实践情况和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同时做好研究生实践的安全保障工作。

五、材料上交

研究生将申请表交至学院存档,学院于10月30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交纸质版《浙江农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安排汇总表》,电子版发送邮箱yjsy@163.com。

六、其他

1.非全日制研究生参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核办法执行。

2.学生外出实习需严格遵守学校和当地的疫情防控制度,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积极做好校外实践学生的疫情防控工作。

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办,联系电话:63740839(内线:9296839),联系人:叶老师。

研究生院

2021年7月1日



上一条:转发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0级硕士研究生开题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1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专业学位研究生专项)立项申报及2020年项目结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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