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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9级硕士研究生学术活动和实践环节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6 15:17:45  阅读量: 次】


各相关学院:

根据《浙江农林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规定(修订)》〔2017〕156号,现将学术活动和实践环节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践环节考核

1.实践环节考核对象

2019级硕士研究生(含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留学研究生)。

2.考核时间

实践环节考核工作应于中期考核开展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学院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3.考核内容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照实践环节计划,完成实践环节总结。

考核的内容及要求如下:

①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完成累计不少于6个月的实践环节。

②实践环节的形式应是本专业领域的实际工作,包括顶岗实践、专业调研、专业实验、教学助理和科研助理等。

③完成实践环节的专业学位研究生需撰写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内容包括实践环节的主要内容、研究成果及收获等。

学术学位研究生须在导师指导下完成一定学时的实践活动,按照实践环节计划,累计不少于2周,并撰写不少于3000字的实践报告。

4.组织方式

研究生的实践环节考核工作由研究生所在学院负责组织、安排,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提前通知研究生做好准备。

①实践环节考核形式要求

学院组织各专业领域成立研究生实践环节考核小组,小组成员由该专业领域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相关行业或部门的专家5-7人组成,负责对研究生的实践环节进行考核,考核小组根据研究生实践工作量、综合表现及实践单位的反馈意见评定研究生的实践环节成绩。

②实践环节实施情况总结报告

各学院在组织完成硕士研究生实践环节考核后,需撰写“研究生实践环节实施情况总结报告”,内容应包括实践环节安排、情况分析、实践环节的成效、实践环节存在问题,以及今后做好实践环节拟采取的措施等方面。

5.材料上报

研究生进入系统填写实践考核相关材料,提交后下载打印交至各学院,考核完成后学生将《考核表》最终版(pdf格式)上传系统,各学院将《考核表》存档;《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实践环节考核汇总表》及实践环节实施情况总结报告,由学院相关工作人员审核,经学院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于中期考核前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办(行政楼415)。

二、学术活动考核

1.学术活动考核对象

2019级硕士研究生(含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留学研究生)。

2.考核时间

学术活动考核工作应于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学院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3.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

①在学期间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会议或学术报告会不少于4次。

②在学期间至少主讲一次与本人研究方向相关的学术报告。

③每次学术活动结束后,研究生需结合自己的研究内容撰写不少于1000字的活动总结。

4.材料上报

研究生进入系统填写学术活动相关材料,提交后下载打印交至各学院,由学院、学科组织考核,经学院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于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前将考核结果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办(行政楼415)。

三、成绩录入

学院将考核成绩录入到研究生管理系统,不合格的学生不能正常申请毕业。

研究生院

2021年6月3日



上一条:转发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19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0级硕士研究生实践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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