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通知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公告 - 转发通知 - 正文

转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立项与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07 15:36:30     文章作者:     点击量: 次】


各位老师:

请查看附件《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立项与结项工作的通知》,按通知要求进行申报和结项。

文法学院

2023.4.7


注意:

1.结项应在课题立项1年内结题,确有需要可以延期1年,到期后仍未申请结项的即被取消。不按时结项或结项不合格的,5年内不得申报新课题。

2.省高教学会课题申请填写纸质申报书,学校高教研究 项目申请与结项均在线填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4 月 24 日。

3.学校高教研究项目申请与结项,申请人登陆“校园门 户”,在“办事大厅”中点击“高等教育研究基金项目申请”或者 “高等教育研究基金项目结项”,按表格要求填写各项信息。年度项目申报需在“模板下载”栏下载申报书,填报完成后上传;在研项目结项需上传成果佐证材料。




上一条:转发文科处: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闭本页】


常用链接 / CHANGYONG LIANJIE + 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        +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 国家农业农村部        + 国家林草局        +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 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衣锦街252号实验大楼 邮编:311300 电话:0571-63740568(内线:9290568) 传真:0571-63740568 邮箱:wf@zafu.edu.cn
COPYRIGHT © 2024 浙江农林大学文法学院(外国语学院) WF.ZAFU.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建议您使用 1440×900 分辨率 IE11.0 以上版本浏览器访问本站
请扫描二维码
关注文法微信
获取更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