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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文科处:关于做好2022年度杭州市社科常规性规划课题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5 16:49:08     文章作者:     点击量: 次】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杭州市社科规划课题管理工作,按照课题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就2022年度杭州市社科常规性规划课题中期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2年度立项的杭州市社科常规性规划课题,包括资助课题、自筹经费课题。

二、检查内容

1、课题研究进展情况。包括研究计划的总体执行情况,各子课题进展情况等。

2、课题阶段性成果情况。包括成果名称、成果形式、作者、刊物年期等,要列出成果清单。

3、重要事项变更情况。包括主要课题组成员的变更情况,研究工作推迟或终止的原因等。

4、经费使用情况。主要是资助课题的经费开支情况等。

三、检查要求

1、各课题承担单位负责本单位课题的中期检查。课题负责人须填写《课题中期检查表》(如涉及课题变更还须填报《重要事项变更表》),报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各单位在完成检查的基础上,统一填写《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中期情况总结表》报市社科规划办。

2、2022年度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申请结题的条件及程序按《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杭社规〔2020〕8号)执行。

3、已结题(或已申请结题)的2022年市社科规划课题不再参加本次中期检查。

4、市社科常规性规划课题无特殊原因一律不得延期。各单位要加强对预期无法按时完成的课题的监管,同时要重视提高课题的成果质量。

5、需报市社科规划办的检查材料为:《中期检查表》、《中期情况总结表》(《中期情况总结表》电子以学院为单位发送到邮箱1165770319@qq.com)各2份,《重要事项变更表》一式4份,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所有材料由各学院、部门汇总后统一交到行政楼425室。

联系电话:63718590

联 系 人:连燕华

文科处

2023年3月15日



上一条: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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