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2022年度研究生教学与指导工作量核算工作通知如下:
一、核算范围
在校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指导工作量与课程教学工作量(其中超出基本学制的学生不计指导工作量)。
二、核算依据
研究生教学工作量、指导工作量核算及二级学院间工作量结算依据《浙江农林大学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浙农林大〔2018〕206号)进行计算。
三、核算流程
(一)请任课教师和导师于12月10日前登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在工作量查看栏目按年度进行工作量确认,无误后提交;若有误,在“最终确认年度工作量”内输入最终年度工作量并备注修改说明,无误后提交。
(二)各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人员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在工作量统计栏目复核工作量信息,确认无误后审核通过。
(三)跨学院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量由开课学院负责与相关学院核算。
四、核算要求
(一)各学院于12月22日前完成工作量的核算和学院间划拨工作,并将工作量汇总表(与系统中工作量一致)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并附相应附件的电子版文件(附件1、附件2)。
(二)各任课教师及导师工作量酬金由所在学院造册交计财处统一发放,研究生院只存档工作量汇总表及工作量划拨表。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63740839(内线:9296839),Email:tanghl@zafu.edu.cn。
研究生院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