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省属高校、科学技术研究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浙财科教〔2019〕4号)文件精神、《浙江农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试行)(浙农林大〔2020〕50号)要求,现启动我校2022年度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及申报要求
1.本年度申报类型为青年优秀人才培育专项,资助项目数不超过2项。负责人需具有博士学位,且年龄不超过38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2022年12月 31 日;
2.申请人未作为项目主持人获得过国家级项目资助;且未获得过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资助。
申请条件、资助额度、研究领域、培育目标等有关规定参照《浙江农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试行)(浙农林大〔2020〕50号)执行(附件1)。
二、申报时间安排及联系人
项目采取自由申报的形式,学院审查签字后统一报送文科处,不受理个人申请。(申报材料纸质材料请于11月29日前交实验大楼615赵老师处,电子申报材料发送至455852854@qq.com)
纸质申请书(见附件2)一式2份由学院汇总后统一于11月30日上午9:00前上交文科处,申请书及汇总表电子文档发至邮箱1165770319@qq.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连燕华 联系电话:63718590
附件:
1.《浙江农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试行)(浙农林大〔2020〕50号)
2.《浙江农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请书》
3.一级学科目录
4.《申请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