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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文科处:关于2025年度国家艺术基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8 11:12:05     文章作者:     点击量: 次】


各学院(部)、研究机构:

现将国家艺术基金各类资助项目的申报指南转发给大家,请相关学院下载查阅,积极组织申报。详见:https://www.cnaf.cn/sbznjd25.html

各类资助项目有个人申报或单位(机构)申报两种情况,请大家注意查阅申报指南,如申报主体是以单位进行申报的,请申报人所在的学院与学校文科处提前进行沟通。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申报要求,凡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涉及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重大决策过程的题材或较多地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项目,须提供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审读意见。请涉及该类申报项目的负责人于5月13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提交审读申请,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委托省文化和旅游发展研究院对申报项目进行集中审读。逾期概不受理。

系统申报校内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2日。申报的具体要求请大家认真参照网站中的申报指南文件来执行。

联系人:连老师,联系电话:63718590。

文科处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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