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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5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新增遴选及招生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06 17:54:06     文章作者:     点击量: 次】


各位老师:

研究生院发布了《关于开展2025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新增遴选及招生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请大家按通知要求提交材料:

1.符合新增遴选的老师:在2025年2月20日前登录研究生系统(以下简称系 统),在“导师遴选—导师遴选申请”中填写《硕士研究生 指导教师资格申请简况表)》(以下简称《简况表》);符 合直接认定条件者,在“导师遴选—导师资格认定申请”栏 目中填写《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认定表》);系统内提交后导出《简况表》或者《认定表》(纸质打印1份)提交学科、学院。(注意:教师科研成果不在系统内,需手动填写申报,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成果统计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学位点调整:已具有硕导资格者,符合硕导招生条件的,可以向其它硕士点所在的学科、学院申请招生资格,申请者于2月20日前在系统“导师招生资格-导师调整学位点申请”填报《研究生指导教师学位点调整申请表》(附件7)。学科、学院经讨论同意后于3月4日将学位点调整名单(附件8)上报研究生院。

3.硕导招生资格审查:导师(包含校外导师)于2025年2月20日前登录研究生系 统,在“导师招生资格-导师招生资格申请”栏目中填写研 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查表。导师招生资格审查系统操作 帮助手册详见附件9。(注意:导师资格审查条件详见附件1,学术成果从2020年1月1 日起统计。校外导师在系统内填写招生资格审查表,并提供佐证材料的电子稿或纸质稿。


文法学院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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