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9日上午,我国环境资源法领域的知名青年学者、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博士生导师陈海嵩教授应邀来校作主题为《生态环境治理中的政党法治问题》的专题讲座。讲座由我校环境法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姜双林教授主持,文法学院法学学科郑智副教授、刘辉博士与环境法、法律硕士专业二十余位研究生聆听了讲座。
陈海嵩教授从十八大以来中国环境法治全面转型的现象为切入点,以“环境法为什么研究政党?”这个问题作为讲座的开头,以“基本立场、认识前提、研究路径和研究目标”作为基础,深刻地阐述了政党在环境法治中的重要作用,引发了现场同学和老师的共鸣。随后陈海嵩教授,分别就该问题阐述了“亟待解释的生态环境政党法治”、“中国环境法治中的‘政党-国家’”关系”、“生态环境政党法治的完善”三方面的内容。
陈海嵩教授从生态环境政党法治的生成、生态环境政党法治的作用两个方面来解读“亟待解释的生态环境政党法治”,描述了十八大前后我国环境政策的变化,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对当代中国环境法治的理解与阐释,围绕中国共产党在国家事务中的领导核心地位,以当代中国政治现实中的“党政体制”作为出发点,以环保垂直管理体制改革与国家公园体制改革为例证,深入分析了决策、执行和问责方面的党政关系;在“中国环境法治中的‘政党-国家’关系”中提出把握中国共产党特征以及党对环境法治建设的领导;为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政党法治的制度化、理论化水平,适时将较为成熟的制度实施加以归纳提炼,制定相应的党内法规或国家法律和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政党法治的拓展与协调,避免两者在规范对象和制度措施上的重复和冲突等生态环境政党法治的完善方法等提出思想进路。
在最后的提问环节,与会老师及同学积极参与,陈海嵩教授详细作答并和在场师生展开讨论。大家纷纷表示本次座谈会精彩纷呈,增进了自己对政党和法治关系的思考,拓宽了环境法研究的思路,获益匪浅。
(文法学院 潘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