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学生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核,现将我院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日–11月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反映。
地址:衣锦校区实验楼535
电话:0571-63740076
院长书记信箱:wfxy@zafu.edu.cn,鼓励同学们实名反应相关问题。
文法学院学生办
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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