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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学院关于规范课程考试及毕业论文执行环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1 09:41:57     文章作者:     点击量: 次】


一、试卷命题及审核

1、试卷严格按照课程育人大纲命题,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学生掌握知识的程度和应用知识的能力;

2、结合课程性质和特点设计题型,主观题和客观题相结合,侧重设计性、综合性、创新性、论述分析等非标准答案题型;题量适当,难度适中,并有一定的区分度;

3、题目语言准确、图表清晰,不得出现文字和总分计分错误;

4、卷面考试试卷题型至少需要5题及以上;

5、不同课程代码的课程要求出不同的考试试卷,所有课程试卷(机考课程除外)须出A、B两套试卷(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A、B卷之间及A、B卷与近三年试卷题目重复率均不得超过15%;

6、试卷按照规定的“试卷模板格式”排版打印样卷,各专业(部)须建立课程试卷审核机制,责任到人。

 

二、成绩评定

1、课程考核应按照课程育人大纲制定科学、详细的形成性评价标准,明确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的比例,原则上期末成绩占比不低于50%;平时成绩不少于 4项考核项目,明确各项目所占比例,其中考勤不占平时成绩比例,以倒扣分计入平时成绩;

2、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均需有合理的区分度,防止出现过高或过低情况;

3、成绩录入系统前需做好复核工作,成绩录入教务系统后检查核对无误再提交;提交后原则上不得修改成绩;

4、2人及以上授课课程需流水阅卷。

 

、试卷分析

1、对试卷进行科学的针对性分析,对课程目标达成度、学生成绩和学习效果、学生知识能力和专业素养等方面做出客观评价,字数不少于200字;

2、试卷分析要兼顾到所有学生的学习效果,要结合近三年的教学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并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尤其是持续出现的问题应有解决方案,促进教师教学持续改进。

四、毕业论文环节

1、 导师在毕业论文指导过程中要加强对学生的关心与关爱,及时了解学生的论文撰写状态并予以指导;

2、毕业论文各环节按照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标准【教务处(2023)24号文件】规范执行;

3、 答辩不及格学生须二辩,二辩组织方案由各学科根据各专业特点制定,报学院备案之后按方案执行。

文法学院(外国语学院)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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