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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创新创业备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04 14:14:45     文章作者:     点击量: 次】


关于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创新创业备案的通知

各学科、部门:

根据省委巡视组巡视整改任务的要求以及学校关于印发《浙江农林大学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创新创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农林大〔2022〕104号),凡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创新创业者需审批备案。

一、审批备案流程

1.企业兼职创新创业,个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并与学院签订相关兼职协议,在本单位内公示3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人事处备案。

2.在职创办企业,个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并与学院签订相关兼职协议,在本单位内公示3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人事处审核,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

3.申请流程:

(1)申请:校园门户——“数据分析—一张表”——“一张表”——“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创新创业备案表”填报提交。

(2)审批:校园门户——“数据分析—一张表”——“一张表”——“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创新创业备案表”——学院院长审批——提交人事处。

二、提交对象、时间及材料

1.提交对象:已有兼职创新创业,但尚未备案者;有兼职创新创业达成意向者;之前有报备,报备时的终止时间已过,但还在兼职的(需要重新报备)。

2.个人线上提交时间:3月10日17:00之前。

3.后续将按照学校文件精神,进行学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签订协议、公示、提交人事处等一系列流程。

4.其他注意事项:

有兼职创新创业达成意向者,原则上应当第一时间先向学院及学院备案。待备案手续完成后,方可进行兼职创新创业相关事宜。

5.联系方式:

学院联系人:王雯妍,联系电话:0571-63740568(9290568)。



浙江农林大学文法学院(外国语学院)

202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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