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拓宽学生国际视野,提升学生国际化素养与综合能力,助力学生境外交流学习,我校依托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捐赠设立“泰隆之星”国际交流成长基金,用于资助学生国(境)外访学交流。现启动我院2026年该暑期项目的申请与选拔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我院全日制在校大一、大二、大三本科生。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全部满足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端正,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2.品行良好、作风端正,团结同学、积极上进;
3.为学校认定的资助对象,未享受过同类境外访学经费资助;
4.项目评选期间无课程重修记录;
5.已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满足境外交流院校语言学习要求。
三、选拔评审标准
结合学校工作要求与学院实际,学院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统一评审排序,综合三项指标确定排名,择优推荐上报。申请者须提交对应佐证材料,具体评审指标如下:
1.学业情况:在校学业绩点及专业排名证明;
2.志愿服务:在校志愿服务累计时长及相关证明;
3.学生工作:校、院各级学生组织干部任职及履职证明。
四、申请流程与学院初审
(一)学生申请
申请人如实填写《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泰隆之星”国际交流成长基金项目申请表》(附件1)、《浙江农林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附件2),备齐相关佐证材料,于2026年6月5日前统一提交至学院615办公室赵黄芳老师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63732737
(二)学院初审推荐
学院成立专项评审小组(由分管国际化副院长任组长,国际化工作秘书、学生办主任为成员),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审,择优确定推荐名单,报送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五、学校审核与公示
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复核学院推荐材料,确定最终入选名单,并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
六、项目管理与考核
1.入选学生须严格遵守学校及交流团各项规定,服从统一安排,认真完成境外访学任务。
2.交流结束后,学生须于新学期开学一周内提交交流学习报告,并按要求参加学校组织的成果汇报活动。
特此通知。
浙江农林大学文法学院(外国语学院)
202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