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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政学院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5-16 00:00:00  阅读量: 次】


各团支部: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入党”),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为培养优秀团员,不断向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提高学生团员素质,发挥他们的先锋模范作用,经校团委研究,现将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推优入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的条件

推荐对象要求政治立场坚定,学习勤奋,工作积极,表现突出,自愿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优秀团员。推荐的重点是我校大学生中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共青团员,以及各级团学组织中的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已经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共青团员;

(二)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成绩优异,上学期无不及格课程,学习成绩列专业50%以内;

(三)踊跃参加团组织的各项工作或活动,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四)作风正派,团结同学,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二、“推优入党”工作的基本程序

(一)名额分配

“推优入党”工作以团支部为单位,名额为各班团员总数的10%。具体名额分配如下:10级每班3人,09级每班3人,08级每班1-2人,分团委、学生会共6人。团学组织推荐人员的登记表统一交至所在班级团支书处,由团支书填写意见,各班登记表于5月20日(周五)前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二)具体程序

“推优入党”工作的具体程序如下:

1.本次“推优入党”工作采用团支部民主评议的方式,即召开团支部团员大会评议推荐,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

2.经分团委审核,报同级党组织酝酿讨论;

3.经讨论通过后,由被推荐的本人填写推荐表(一式三份),由团支书详细填写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的综合表现,并报送各年级辅导员处;由各年级统一填写推优汇总表,由团学组织推荐的人员请在备注栏中注明由分团委、学生会。

4.各分团委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校团委审核并签署意见,其中一份留校团委存档,两份送推荐对象所在学院的学生党组织。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推荐对象所在的党组织接到推荐材料后,要及时作进一步的考核和考察,列入培养计划,对确已具备党员条件者应及时列入发展计划。

附件:

1.推优申请表

2.推优汇总表

法政学院分团委

2011年5月1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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