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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年9号 文法学院关于推进“清廉文法”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9-12-18 09:25:20     文章作者:     点击量: 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省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全面落实建设“清廉浙江”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共浙江农林大学委员会 浙江农林大学关于推进“清廉校园”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就推进“清廉文法”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省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积极探索“清廉浙江”在高校的生动实践。把“清廉文法”建设与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完善学院内部治理结构与治理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院,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向每个支部和党员覆盖,推动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融入学院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的各方面全过程,努力打造干部清正、部门清廉、政治清明、校园清朗的清廉学院。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政主导,全员参与。“清廉文法”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学院党政落实主体责任的职责所在、使命所系,要充分发挥党政在“清廉文法”建设中的主导作用,有效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汇聚各方智慧和力量,落实各方责任,共同参与,使学院每一位师生员工成为“清廉文法”的推进者、践行者、监督者。

(二)坚持统筹协调,重点推进。将“清廉文法”建设融入学院规划、管理和教学、科研、师德师风等各项政策中,并保障落实,统筹协调“清廉文法”建设的各个方面。抓住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点加大权力运行的监督力度。

(三)坚持深化改革,激发活力。坚持立足实际、聚焦问题,深化改革,加快完善各方面体制机制,促进公平正义、增进师生福祉,推动科学发展。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推进学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坚持价值引领,文化熏陶。正确的价值导向是确保学院事业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到教书育人全过程,引导师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建设政治生态清明的校园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着力建设学校政治清明的生态环境。

1.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加强党组织建设,重点是加强党支部工作规范建设。推进党建与育人工作融合、与教育教学融合、与学院改革发展融合。

2.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党的根本性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高度警惕“七个有之”,坚决同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言行作斗争。认真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及时贯彻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障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3.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政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加强宣传思想工作。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凝聚发展力量。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课堂、论坛、研讨会、报告会、网站等宣传文化阵地建设和管理,确保学院意识形态安全。

4.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和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锐利武器,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加强思想教育和理论武装,抓实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单周四政治理论学习,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和效果。

5.压实压紧主体责任。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进一步强化党委主体责任的规定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把责任压实到基层每个党组织。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压实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强化清单管理,健全主体责任清单。全面推进学院党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制度,加强分析研判,提高针对性、有效性。层层签订责任书,加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

6.推动基层党建全面加强全面过硬。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进一步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开展“堡垒指数”和党员“先锋指数”双评议活动,推进抓好党建促发展工作。健全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制度,建立完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推进党建督查制常态化,把基层党组织建成坚强战斗堡垒。注重优化结构,提升党员素质,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开展学习宣传“一批好党员”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7.全面落实党内监督责任。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落实党委全面监督、纪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职责,加强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情况、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工作部署、作风建设

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把党内监督同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增强监督合力。突出抓好领导干部的监督。要使积极开展监督、主动接受监督成为全党的自觉行为。

(二)提高干部师生队伍素质,建设校风清正的校园

努力营造干部廉洁从政、教师廉洁从教、职工廉洁从业、学生廉洁修身的良好校园氛围,形成风清气正的校园。

1.打造清正勤勉的干部队伍。树立选人用人的正确导向,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依事择人,贯彻新时期好干部标准,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和形象关,确保干部队伍忠诚干净担当。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教育引导干部在坚定信念、勤政务实、敢于担当、团结共事、严格自律等方面作表率,不断增强“四个意识”,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从选人用人导向、考核评价、教育管理、“容错纠错机制”、责任追究等方面着手,不断完善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制度机制,打造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2.强化师德师风建设。促进广大教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自觉增强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按照“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要求,引导广大教师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让更多教师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组织开展师德典型宣传,充分发挥师德标兵、学术带头人的示范引领作用,完善师德建设责任机制、监督机制和考核机制,将师德表现纳入“学评教”的重要内容,纳入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的考评体系中。严肃惩治侵害学生身心健康、学术不端和其他丧失教师职业道德、违反科学精神等行为。

3.大力培育优良的学风。坚持德育为先,不断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加强新生入学教育,引导学生尽快进入学习状态,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树立良好学风。严格学业要求,严格考试管理,严肃处理考试作弊和论文抄袭行为,建立健全学生学业预警和退学制度。开展“廉洁从学”和“廉洁从业”教育。大力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将诚信教育融入到学生学习生活的各个环节。全面推进学风建设渗透到各项教学科研活动中去,树立学术道德,以严谨的学术态度和深厚的学术素养赢得尊重,以高尚的人格魅力引领风气。

4.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学校实施办法,严厉查处顶风违纪的“四风”问题,对照“十种情况”在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上下更大功夫,持之以恒转作风改作风。要全面加强纪律建设,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三)规范权力运行,建设作风清新的校园

规范权力运行是夯实清廉校园的基础工程,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切实把清廉的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各个环节,最大程度地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

1.加快构建依法治院体系。建立健全学院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廉洁风险的排查。完善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管理,进一步健全职务评聘、人才引进、干部选拔、经费使用、物资采购、合作办学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程序办法,形成健全、规范、统一的制度体系,突出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2.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着力规范内部治理结构和权力运行规则,健全决策机构的职权和议事规则,全面实行党政“一把手”双向交叉任职,完善学院党政共同负责制,落实《浙江农林大学学院(部)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建立健全党政沟通协调、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提升学院治理能力。

3.完善决策执行与监督机制。在院内形成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内部治理结构,保证管理与决策执行的规范、廉洁、高效。实施重大决策过程留痕、决策后评估和纠错制度。因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追究责任。落实《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规定,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作为教职工参与学院民主管理和监督主渠道的作用。积极拓展学生参与学院民主管理的渠道。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在民主决策机制中的作用。

4.深化“阳光学院”建设工程。全面梳理权力事项,不断细化、简化、优化工作流程,并及时准确地向全院公开,创新公开方式、丰富公开内容。积极推进各类项目和职称的“阳光评审”、经费的“阳光管理”等工程,以公开促规范,接受利益相关方的监督,体现公平正义。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使学生、家长以及教师对学院的意见建议能够及时反映给学院领导、部门,并得到相应的反馈。

(四)坚持以文化人,建设文化清廉的校园

坚持以文化人以文育人,要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师生“树魂、立根、打底色”,凝练师生共同的理念与价值认同。

1.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到教书育人全过程,引导师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国家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教育,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国家安全教育、科学精神教育。以诚信建设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提升师生道德素养。组织开展各类先进评选表彰,发挥典型榜样群体的示范引领作用。

2.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倡导和弘扬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价值观,旗帜鲜明抵制和反对关系学、官场术、“潜规则”等庸俗腐朽的政治文化。加强廉洁教育,将廉洁教育融入思政课、党团校课堂;大力开展廉洁文化活动,在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第二课堂中融入廉洁文化活动,培育清正廉洁的价值理念,让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深入人心。

3.传承学校精神文化。加强师生爱校荣校教育,将“求真、敬业”的校训、“坚韧不拔、不断超越”的学校精神、“肯干、实干、能干”的“三干”品质,融进师生的日常工作学习生活,内化为师生的精神追求和内在品质。引导师生积极践行《浙江农林大学文明行为规范》,做到讲诚信、知礼义、求真知,崇自然、倡低碳、致和谐,持续深化院风学风建设和文明修身教育。

四、组织和保障

(一)成立推进“清廉文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清廉文法”建设的各项工作。各党支部、各学科、部门要深刻认识“清廉文法”建设的重大意义,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增强主体责任意识,主动把“清廉文法”建设的任务列入各自年度工作计划,融入到具体业务工作中去。

(二)完善监督和惩治办法。加强学院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抓清廉。持之以恒开展正风肃纪工作。 院纪委要加强对“清廉文法”建设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警示教育力度,严肃追究违反“清廉文法”建设要求的相关人员责任。

(三)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宣传媒介大力宣传“清廉文法”建设的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广泛宣传“清廉文法”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师生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关心、支持、参与“清廉文法”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〇一九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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