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科、各部门:
为全面推进《浙江农林大学文法学院(外国语学院)全面推进“三全育人”工作实施方案》(浙农林大文法〔2024〕17号)落地见效,充分激发全院教职工践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选树育人先进典型,凝聚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强大合力,经学院“三全育人”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三全育人”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院全体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
2.师德师风优良。严守校规院纪,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恪守师德与学术道德,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广受师生认可。
3.育人责任落实。紧扣“三全育人”要求,扎实履行育人职责。聚焦学生全周期成长,在入学引导、实习实践、竞赛指导、就业帮扶等关键环节主动作为,履职成效显著。
4.育人成效突出。创新育人方法与载体,精准对接学生成长需求,在思想引领、学业提升、素质培养等方面深耕细作,育人成果丰硕,获广泛认可与好评。
三、推荐与评选名额
1.推荐名额:各学科(部门)结合实际工作情况,推荐3名候选人。
2.评选名额:本次共评选“三全育人”先进个人10名。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与部门推荐(1月7日—1月11日):符合申报条件的教职工自愿申报,所在学科(部门)按要求择优推荐。推荐单位须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签署推荐意见后统一报送学院办公室。
2.材料审核与评审(1月11日—1月12日):学院“三全育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材料开展资格审核,牵头组织学院“三全育人”领导小组进行终评,确定获奖名单。
3.公示发文(1月12日—1月15日):候选名单将通过学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公布。
4.表彰与宣传(1月26日前后):对获评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依托学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先进事迹宣传。
五、材料报送要求
请申报人按要求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文法学院(外国语学院)2025年度“三全育人”先进个人申报表》(详见附件)。推荐申报材料需客观真实、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核心事迹与工作成效,所填业绩须为2025年度实际成果。
各学科(部门)需于1月11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学院办公室指定邮箱(邮箱地址:21338902@qq.com),纸质版材料报送至院办615。
联系人:叶斌;联系电话:61066035。
浙江农林大学文法学院(外国语学院)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