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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林大学文法学院(外国语学院)关于评选2025年度“三全育人”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06 18:30:15     文章作者:     点击量: 次】


各学科、各部门:

为全面推进《浙江农林大学文法学院(外国语学院)全面推进三全育人工作实施方案》(浙农林大文法〔202417号)落地见效,充分激发全院教职工践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选树育人先进典型,凝聚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强大合力,经学院三全育人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三全育人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院全体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

2.师德师风优良。严守校规院纪,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恪守师德与学术道德,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广受师生认可。

3.育人责任落实。紧扣三全育人要求,扎实履行育人职责。聚焦学生全周期成长,在入学引导、实习实践、竞赛指导、就业帮扶等关键环节主动作为,履职成效显著。

4.育人成效突出。创新育人方法与载体,精准对接学生成长需求,在思想引领、学业提升、素质培养等方面深耕细作,育人成果丰硕,获广泛认可与好评。

三、推荐与评选名额

1.推荐名额:各学科(部门)结合实际工作情况,推荐3名候选人。

2.评选名额:本次共评选三全育人先进个人10名。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与部门推荐(17—111日):符合申报条件的教职工自愿申报,所在学科(部门)按要求择优推荐。推荐单位须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签署推荐意见后统一报送学院办公室。

2.材料审核与评审(111—112日):学院三全育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材料开展资格审核,牵头组织学院三全育人领导小组进行终评,确定获奖名单。

3.公示发文(112—115日):候选名单将通过学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公布。

4.表彰与宣传(126日前后):对获评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依托学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先进事迹宣传。

五、材料报送要求

请申报人按要求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文法学院(外国语学院)2025年度三全育人先进个人申报表》(详见附件)。推荐申报材料需客观真实、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核心事迹与工作成效,所填业绩须为2025年度实际成果。

各学科(部门)需于111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学院办公室指定邮箱(邮箱地址:21338902@qq.com),纸质版材料报送至院办615

联系人:叶斌;联系电话:61066035





浙江农林大学文法学院(外国语学院)

20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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